姜家君:《中庸》人生美學的三重維度
來源:學習時報作者:姜家君 2025-06-23 15:43
人生美學是對個體生命意義的追尋,以實現自我的人生價值,達到自由超越的審美境界。《中庸》作為儒學的經典篇章,被南宋大儒朱熹列為“四書”之一,集中體現了儒家的審美理想和人生智慧。以中庸之道為審美方法與道德原則,在追求超越與生活理性之間講求不偏不倚的適宜與平衡,揭示了生命之美的真諦與存在的意義,體現了儒家文化獨特的生命審美追求。
《中庸》以“誠”作為貫通天道和人性的紐帶,并以之作為人生修養展開的基本方法。“誠”首先是天道的存在狀態,朱熹將“誠”解釋為“真實無妄”,《中庸》中“誠者,天之道”就是在說天是本真、自然的存在,同時也以本真、自然為天之運動變化的根本形態。“誠之者,人之道也”,人依天地之道、稟天地之氣而生,天之道便由此內化為了人之性,人性亦在理論上具備了天道的本真與自然。從道德修養的角度來說,人生就是一個努力復歸人性之本真與自然的過程。
天道之“誠”無以復加,是為“至誠”。《中庸》說:“唯天下至誠,為能盡其性;能盡其性,則能盡人之性;能盡人之性,則能盡物之性;能盡物之性,則可以贊天地之化育;可以贊天地之化育,則可以與天地參矣。”正是由于天道之“至誠”,所以天、人、物才得以具備擴充各自本性的可能,并最終由人通過“盡性”“知天”的修身實踐而參贊天地化育萬物之功,實現“與天地參”的自由境界。在天——人——物的盡性活動中,人是樞紐,特別是圣人,其“從容中道”,順天應物,精騖八極,心游萬仞。這是一種完全自由的、超越的審美境界,實乃人生美學的最高追求。
要達到這一審美境界,則需要艱苦卓絕的努力。首先需要“明善”“擇善”,充分理解和把握天與人相通的“誠”之本性,然后“固執之”;其次是在實踐中如切如磋、如琢如磨地去踐行“誠”,具體而言即“博學之,審問之,慎思之,明辨之,篤行之”,然后成己成物。這不是以自我為中心的主客對立,而是自覺地視物我為一體。這就要求人們在與世界萬物的交往中,以真誠貫穿始終,不去刻意規定或者賦予萬物以意義,而是順應萬物之本性作為。正如著名哲學家張岱年所說:“唯有承認天地萬物莫非己也,才能真正認識自己。”在此過程中,生命的價值亦由此得到實現,從而臻至自由的審美境界。
《中庸》從道德領域擴展到自然萬物,最后著力于一“誠”字。“誠”既是人生的至高理想,又體現為人的一種不斷求索的生命精神,最終達于人道與天道、人與萬物的高度融合與統一的至誠之境。這是“與人同”“與物同”“與無限同”的無限自由,是極高的審美自由。
在“誠”的最高人生境界之下,《中庸》也展現出了具體的現實關懷,對社會秩序的禮制規定即是其中的重要內容。而儒家關于社會秩序建構所具有的強烈道德規范屬性與實用理性精神,也可轉化為中華民族獨具文化特色的人生美學。具體而言,儒家禮制思想在此過程中所具備的美學意蘊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
首先,講求名分之別。名分之“名”是角色、名稱等,“分”則指角色明確之后人們所應承擔的相應責任與義務。“名分”是個體無法擺脫的社會實在,《中庸》謂:“天下之達道五,所以行之者三。曰:君臣也,父子也,夫婦也,昆弟也,朋友之交也。五者,天下之達道也。知仁勇三者,天下之達德也。”五倫是儒家對社會生活秩序中人的基本角色界定。明此人倫之序,然后人們行其所當然之禮,如此就可以安身立命,順天應人,獲得一份無待的平常心。
其次,在既定名分的基礎上,“素位”而行。《中庸》第十四章說:“君子素其位而行,不愿乎其外。素富貴,行乎富貴;素貧賤,行乎貧賤;素夷狄,行乎夷狄;素患難,行乎患難。”又道:“在上位不陵下,在下位不援上,正己而不求于人,則無怨。”意思是說,生命個體安于自我的人生狀態,在其位盡其事,而不妄求于外。因為人對外在的富貴權位過分妄求,則易好高騖遠,華而不實,蒙蔽心智,失卻本真自我的審美心態。這體現了儒家對人欲之私的高度警惕。
最后,是對“中和”心境的追求。《中庸》道:“喜怒哀樂之未發,謂之中,發而皆中節,謂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達道也。”“中和”主要是儒家對個體性情的追求,體現了人的自我心性的平衡與和諧。人若失卻本心而妄求于外,就會為物所羈絆,失卻公允之心、中庸之德,自然就會心緒煩亂,憂慮恐懼。反之,則中正平和,自足充實,胸懷坦蕩,卓然獨立,擁有審美的心胸與視野,品味心靈的恬靜與生命的至樂,領會到生命自由之美。
從“中和”心境的內在修養到“中庸”智慧的現實實踐,《中庸》將個體心性的平衡之道拓展為貫穿生命全程的審美法則。這種“中庸之道”絕非簡單的折中妥協,而是在“極高明而道中庸”的辯證中,展現出平衡生命張力的實踐智慧。就美學特質而言,“中庸”體現的是一種不偏不倚、執兩用中的人生審美智慧。它要求人們在人生的至高追求與世俗的庸常平凡之間保持一定的平衡與張力,以極高明而道中庸的方式真正實現自由的人生境界。
“中”是喜怒哀樂未發時的不偏不倚,是人性的本真情態。“和”是喜怒哀樂發出之后的無所乖戾,皆合禮節,乃人之情感的理想境界。由“中”到“和”,盡在日用常行之間,所歷多為凡俗瑣事,故而“中”亦被稱為“中庸”。二程釋“庸”為“常也”,即是強調“中”乃日常的普遍之道。而無論是中和還是中庸,都奠基于天道人性之“誠”與社會秩序之“禮”的統一和融合。“誠”為人生之所當然,而“禮”則是人生所當為,二者的統一體現為由人倫理性走向生命自由的過程。不僅二者必須并舉,且應在日用常行間實現關系的動態平衡,不可偏于一端,這又正是中庸之道的體現。
人是社會性的群居動物,不可避免要處在各種關系之中。處理這些關系時,如何擺脫欲望情感的負累,走向自由的審美,自古以來就為無數思想家與文人所高度關注。如孔子所稱許的“曾點氣象”、陶淵明的“采菊東籬下,悠然見南山”等,都強調將個體審美境界的追求寄情于山水之間。但此途只是暫時擺脫人事之擾,要真正達到“上下與天地同流”,則須將人際關系與人之言行納于“禮”的范導和規約之下,以實現人事的和諧及心境的自由。唯有如此人們才能看到美之所在,達到與天地同游的超脫。
《中庸》的人生美學以“誠”為魂,以“禮”為基,以“中庸”為徑,構建起了一套兼具現實關懷與超越維度的審美體系。在當今技術理性與消費文化交織的語境下,這一傳統智慧告訴我們:美既非純粹的感官愉悅,亦非抽象的形上玄思,是生命真諦在現實踐履中的自然顯現。今天重新激活《中庸》的生命審美觀,或可為我們在當代社會重建意義世界、實現“詩意的棲居”開辟新的可能路徑。
編輯:董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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